一般发生在情侣、兄弟姐妹、近亲属等有一定感情基础的关系之间。通常是为了没有大城市的“购房资格”、者规避某些费用、恶意转移自己财产等目的,但是我们采取的是“登记要件主义”,只要不动产中心登记的权利人不是你,那么法律上来说,该房屋就不归你所有。
会有以下几种比较大的风险:、
1、房屋登记权利人否认“借名买房”事实,主张房屋是自己所有。
2、如果是恶意逃避债务或法院执行,当有足够证据证明双方恶意串通,可能会被主张协议无效或者作为拒不执行判决罪的共犯。
3、可以不经过实际出资人的同意,抵押、租赁、出售房屋,损害实际出资人的利息。
4、如果登记权利人涉及诉讼,可能会被作为被执行财产予以拍卖。
如果要规避风险,保留证据很重要,有以下几点:
1、尽可能形成“借名买房”的书面协议、保存好聊天记录或者通话记录。
2、可以把房子抵押登记给实际出资人,限制权利人的不当行为。
3、保存好汇款证明、购房合同、完税证明等重要文件
律师建议:最好还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政策法规进行购房,“借名买房”始终存在着权利保护的灰色地带,看似规避了某些风险,实际上可能会面临更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