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民政局办理离婚都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呢?
第一、身份证
双方必须亲自本人去民政局办理,同时要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由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证信息。
第二、户口本
户口本能够证明当事人是属于民政局的管辖范围之内,是属于当地的常住居民。
第三、结婚证
如果结婚证丢失或者是毁损的,可以先去补办结婚证,到原先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携带本人身份证,可以重新补办结婚证。
第四、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是非常重要,尤其是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对于子女抚养权、子女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债务承担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写在离婚协议书当中。
第五、二寸近期照片
照片可以提前准备好,也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时直接拍照。
如果闹僵了,需要到法院诉讼离婚,则是需要这些材料:
1、结婚证或结婚登记表
2、户口簿,证明户籍信息
3、如果有孩子,孩子的出生证明
4、有共同财产的,最好先列好清单:房子、车子、存款等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也需要准备第一次判决书
6、如果对方有出轨、婚外情证据等,可以提供
在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婚姻登记地所在地法院去提交资料缴纳诉讼费,离婚诉状需明确:
1、判决离婚
2、孩子抚养权归属,抚养费多少
3、共同财产分割
4、有哪些离婚的事由
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一般都会先安排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会组织开庭,一般争议最大的是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怕对方转移财产的话,建议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