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毒品一直以来都是遭到各种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一些犯罪人员为了获取其中巨大的利益,即便知道毒品的危害还是依旧走私,贩卖毒品,甚至在被追捕的时候进行袭警,这些行为已经涉嫌多条罪名了。这其中还包含了多种不同的内容,如果有想要了解的,下面就可以跟随小编小编来一探究竟吧。
什么是非法持有毒品罪?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非法”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有”是指占有、携有、藏有或者其他方式持有毒品的行为。
本罪的对象为毒品,包括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务院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本罪的主体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国家禁止非法持有的毒品而故意持有。
藏毒多少克判刑?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持有毒品量少时,虽然不构成犯罪。购买毒品用于自己吸食,也不必然构成犯罪。但是希望大家能认识清楚,毒品害人害己,应该远离。
贩毒没有证据能立案吗?
首先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是:第一、有犯罪事实存在;第二、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贩卖毒品罪中的贩卖是指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的行为。毒品是指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其次,对于贩卖毒品的行为,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予立案追诉。但是如果贩卖毒品案,没有相关证据以及线索,达不到立案标准的,一般是不允许立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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